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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丨要收房产税?它真的会让房价下跌么?

政商内参  2015-08-02 09:33

[摘要] 【寿光房天下讯】近日,一位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表示,房地产税近两年来一直在持续推进,此前房地产税立法没有进展是由于参与部门意见不统一导致的,近日房地产税按照面积为单位的征收办法基本上已经通过,其后续执行方案将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寿光房天下讯】近日,一位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表示,房地产税近两年来一直在持续推进,此前房地产税立法没有进展是由于参与部门意见不统一导致的,近日房地产税按照面积为单位的征收办法基本上已经通过,其后续执行方案将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该消息称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经基本成形,正在内部征求意见,不日将会提交人大完成立法。而房地产税的设计,是把现有的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也就是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而且是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

据相关报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曾表示,房地产税改革将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已经确定无疑。

以上消息一出,舆论反应热烈,也颇有争议。有媒体指出,政府推行房地产税有主增加财政收入,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很多人认为征收房地产税房价将会降低很难成立,试想仅仅靠征税就能使房价下降,那市场调控岂不是太简单了?

按照一般逻辑,对于开放商来讲,房地产税征收以后,其成本一定程度上会上涨,降低,在房地产市场面临洗牌变革的今日,有可能使得部分供应商退出市场,一旦供方数量减少,能留下来的开发商将更有涨价的理由和资本。

关于房地产税能减小贫富差距这个作用,其实也不易实现。想让普通人也买的起房住得起房,中国还是有很长的路要走的,单凭一个房地产税是很难实现的,另外,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政府一限购租房市场的价格就会上涨,原因很简单,很多想买多套房的人不能买了,现有多套房的人从事租赁的竞争力减小了,换句话说,就是有了涨价的资本了。同样的道理,征收房地产税若不能使房价下降,则对减小贫富差距无益。

此前财政部要求地方政府提交房地产税实行意见,但积极响应的省份屈指可数,上海重庆试行房产税征收方案,但地方政府显示出的积极性并不高,后以失败告终,可见税制本身仍存在问题,且其不能为地方带来多大的。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在楼市不景气的现状下,短期内不可能有制度变化:“房地产税起码两年内不可能落地。”

财经分析人士梁发芾撰文认为,虽然房地产税“八字没有一撇”,但权威媒体言之凿凿的报道,显然不是空穴来风,那一定是有关方面故意透出信息来,观察人们的反应。而报道中透露出来的房地产税的设计,面临无法解决的根本问题,那就是,土地国有制与房地产税是无法相容的,该方案还存在极为严重的重复征税甚至三重征税,无度加重税负的问题。

房地产税征收的程序来讲,首先必须进行立法,即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写出初稿,经国务院同意后作为草案提交人大常委会,其间还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人大常委会如果认为草案成熟,就可以批准,如果认为尚有争议和不完善的地方,也可能不予批准,等待修改完善后在以后的会议上继续审议。像房地产税这样关系到城镇所有人切身利益的法律,从道理上来讲,应该允许纳税人广泛发表意见,立法者也应该考虑到各种细节和可能。要做到这些,上一次会是不能获得通过的,法律草案必须应该经过三读甚至四读。显然,目前房地产税还处于起草阶段,不但未进入人大立法程序,而且尚未得到国务院批准。

我国实行城镇土地国有制,个人并不能对城市土地拥有所有权。目前中国房地产的所谓70年产权,也不过是租借了70年的使用权。而占房价大份额的土地出让金,就是一次性交给政府的租金。那么,对于租来的土地,征收地产税,有道理吗?

梁发芾评论:如果将现在的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合并,形成新的房地产税,那么,土地税无疑仍然是被重复征收。如果将来课税的住房,在购买之初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使用税,那么,新税开征后每年征收土地使用税,就是三重重复征收;如果将来课税的住房在购买环节免除城市土地使用税,改为在以后的每年进行征收,那么,因为此前已经征收了土地出让金,每年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仍然是重复征收。

由不含土地的住房,其建筑成本不高,而且逐年折旧,征收房地产税时如按照市值征收,则市值主要是昂贵的土地价格。由此可知,新的房地产税中为重要的部分,将是来自土地价值的税收。这样,原来一套房子一次性征收数千元的土地使用税,变成此后每年可能要征收数千元的土地税,新税中的土地税数十倍地膨胀了。

梁发芾认为,如果真如报道中所说的那样设计新的房地产税,那么上面这些重大问题将不能解决,未来的房地产税将不可避免地成为一种恶税,它不但向不具有所有权的人征收财产税,而且还不惜多重征收,加倍征收,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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