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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丨12日起潍坊开展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督查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01-12 09:06

[摘要] 据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自1月12日起,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和稳定工作进行现场督查。本次督查旨在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认真贯彻 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确保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稳定。

【寿光房天下讯】据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自1月12日起,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和稳定工作进行现场督查。本次督查旨在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认真贯彻 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确保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稳定。

本次督查将分四个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重点督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对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行业稳定的 情况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安全和稳定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属各开发区建设局:

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认真贯彻 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确保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自1月12日起,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和稳定工作进行现场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对在全市范围内 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行安全大检查,妥善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彻底整治建设领域安全、稳定隐患,确保安全稳定形势长期稳定。

二、督查重点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对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行业稳定的 情况

1.落实 、省、市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情况;

2.落实全省城镇燃气和建筑施工安全视频会议和12月31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情况;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冬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

4.规范风景名胜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完善预案、组织演练,强化应急处置能力的情况;

5.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摸排和 情况,农民工欠薪上访处置情况。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1.工程各方参建主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2.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模板支撑、脚手架和起重机械拆装使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和执行情况,临时用房、施工用电、高处作业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参建单位建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情况;

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现场动火用电作业执行审批制度情况;

6.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是应急预案的制订、应急资源保障及应急演练情况。

三、督查程序

(一)了解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工作情况,查阅检查记录、隐患整治记录等有关文件资料。

(二)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检查项目,各县市区、开发区提供本辖区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清单,由督查组从中随机抽选2个项目,采取“扫马路”方式确定2个项目,对4个项目(含1个乡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每个受检工程提出督查反馈意见,对于存在较多安全生产隐患、难以保证安全施工的,下达执法建议书,责令立即停工整改。

(四)通报督查情况。

四、督查分组和时间安排

本次督查共分4个组,自2015年1月12日开始,利用1周左右时间赴各县市区、开发区督查。具体分组如下:

组:寿光、滨海区、寒亭区、经济区

联络员:邢新华(13963699786)

第二组:青州、临朐、昌乐、潍城区、潍城经济区

联络员:王慧龙(13869699030)

第三组:高密、安丘、坊子区、峡山区

联络员:孙学光(13583679030)

第四组:昌邑、诸城、奎文区、高新区、保税区

联络员:王东军(13706468971)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对辖区 在建建筑施工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跟踪整改隐患,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面摸排建筑业农民工支付情况,提前化解矛盾。

(二)检查工作严格遵守 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避免影响项目和企业正常运行。

(三)各督查组具体抵达时间由各组长确定,并提前告知各县市区、开发区。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确定1名联络员,将其联系方式报相应检查组的联络员。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月8日                    

(本文新闻来源寿光房地产网站RD-SPACING: 0px;-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color="#000000" size="3">门户房天下,转载请指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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